门急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医护人员陪检。为防范和处理病人在途中或检查时发生意外,保证医疗护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病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病人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二、对门诊危重病人及行动不便的病人,导诊、急诊护理人员陪送就诊、检查和治疗。
三、对急诊危重病人,急诊科医护人员要陪送检查,收入院过程中须由医生或护士陪送。
四、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治疗及转诊过程中,必须有经治医生全程陪同。
五、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到检查科室检查时,必须有护理人员全程陪同。
六、在陪同病人做检查的过程中,应根据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并保证病人的安全和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