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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

传染病预警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控制重大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传染病预警制度。

一、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卫生健康委规定按甲类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二、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三、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 3 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 5 例以上。

四、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中报告范围与标准者。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根据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在门诊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处,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及时安排患者就诊,宣传就诊注意事项,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二、预检分诊点备有发热患者用的口罩、体温表(非接触式)、手卫生设施、医疗废物桶、疑似患者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每天检查各种物品、器械是否齐全,做好分诊前准备工作。

三、预检分诊处严格按照消毒隔离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四、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规定,首先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当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应科室的隔离诊室就诊排查,同时做好记录,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七、首诊医师对门诊患者要做好就医指导和卫生宣教工作,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住院治疗患者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威海市中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及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来院群众就诊及住院相关规定重新告知如下:

1、全面禁止探视。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不得离开病区,外出检查需出示通行证,谢绝一切探视,建议通过微信视频形式问候,不提倡个人送餐。

2、实行陪护证管理。严格遵守陪护管理规定。确需陪护的患者,固定1名陪护人员,一人一陪护,一人一证,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院。陪护期间请佩戴口罩,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注意患者及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

3、尽量错峰就诊。关注“威海市中医院微信服务号”,可提前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来院就诊。 

4、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和预检分诊。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任何不适症状,请主动告知卡口工作人员。

5、全程佩戴口罩。候诊时,请间隔就坐;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动配合护士就诊引导和分诊工作,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6、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棉签,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内(黄色垃圾桶)。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和身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对拒不配合或无理取闹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不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最新情况,请关注“威海市中医院”、“威海疾控”公众号相关通知,谢谢!

威海市中医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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